当非遗遇见俄罗斯青年 曲阜研学开启文化交融新旅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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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原有(yǒu)犀(xī)牛,亦产犀角(xījiǎo),华南以及华北大平原上(shàng)都曾出现,且人们能清晰地认识到其特殊价值。《尔雅(ěryǎ)》记载:“南方之美者(zhīměizhě),有梁山之犀象焉。”郭璞注《尔雅》引《吴录·地理志》提及:“武陵阮南县以南皆有犀。”又(yòu)注《山海经》引《范子计然》说道:“犀角出南郡,上价八千,中三千,下一千。”然而,犀牛作为珍稀动物,大多仍需从海外引入。西汉学者桓宽曾在《盐铁论》中就此论述:“犀象虎,南夷之所多也。……中国所鲜,外国贱之。”
两千多年前,张骞执节西行,凿通(tōng)了连接中原与欧亚大陆的(de)文明廊道,同时带回了一批令汉朝(hàncháo)皇室惊叹的“殊方异物”,除了明珠、汗血宝马、狮子等,还有一种来自热带丛林的神秘奇物:通犀。颜师古在《汉书·西域传》中引如淳注说道:“通犀,中央色白,通两头。”这种犀牛因角质(jiǎozhì)中一条(yītiáo)贯通首尾的白色纹理而得名。
约千年后,唐代诗人李商隐在《无题》中(zhōng)写下千古名句:“身无彩凤双飞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。”如今(rújīn),我们常借此句形容人与人之间的默契,却不知其溯源(sùyuán)系于一条贯通古今的“通天纹”。诗中的物质世界遍布着(zhe)文化隐喻与象征。这种“异物”如何通过隐蔽的物性(wùxìng)映射时人的意识形态,又(yòu)如何以其审美诗性来建构特定的象征秩序?为何“灵犀”指向心意相通?答案就藏在一段跨越千年的物种传奇与文学(wénxué)想象中。
“鸡璧”与曹氏父子:注入最初(zuìchū)的文学基因
在(zài)公元3世纪的洛阳宫廷,曹丕仿照曹操,监制了一把特殊的“百辟宝剑”,谓其“饰以文玉,表以通犀”(《典论》)。这(zhè)把剑上,便运用了神秘的通犀装饰。以犀为剑饰,似乎(sìhū)是汉魏(hànwèi)王族的定制。根据《东观汉记(jì)》记载,陈遵破匈奴,汉帝曾以“驳犀剑”赐之表彰其功。
又(yòu)有传为曹植所作的一首《乐府歌词》写道:“所赍千金之宝剑,通犀文玉间(wényùjiān)碧玙。翡翠饰鸡璧(bì),标首明月(míngyuè)珠。”以往,人们常将其中的“鸡璧”译为美玉,认识多不清晰。范常喜先生近年(nián)考证:“鸡璧”应为“鸡辟”,“很可能(kěnéng)是一种与‘通犀’‘碧玙’‘翡翠’‘明月珠’等相类的装饰材料(见《“鸡璧”新证》,《文学遗产》2021年第4期)。
实际上,“鸡璧”并非是与“通犀”相似的材料(cáiliào),而(ér)就是蛮方贡品通天犀。
1963年洛阳曹魏墓(mù)出土的(de)石牌上(shàng),“鸡辟挍短铗”的刻字,为这个千年谜题提供了实物证据。作为明器签牌,石碑上的铭文标注了墓主人的陪葬品,其中(qízhōng)有一把“鸡辟”校饰的短剑。另外,青岛土山屯汉墓出土的遣册木牍(mùdú)上,也有“鸡辟佩刀(pèidāo)一”的记录,对应墓主头旁出土的一具佩刀。“鸡辟”大概率是“辟鸡”的倒讹,意味使鸡群避退。《抱朴子》谓:“南人(nánrén)或名通天犀为骇鸡犀。以此犀角着谷积上,百鸟不敢集(jí)。”通天犀因具有这一神奇功效,故又被称为“鸡骇犀”或“骇鸡犀”。
洛阳曹魏大墓出土(chūtǔ)石牌拓片(tàpiàn)M1∶1 资料来源:李零《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》,《博物院》2019年第5期
通犀(tōngxī)宝剑成为帝王彰显天命的神器,尤其与两个关键词有关。第一,“祥瑞”。《宋书·符瑞志(下)》记载:“鸡骇犀,王者(wángzhě)贱难得之物则出。”直至唐代,“骇鸡犀”仍然见于(jiànyú)《唐六典》记录的百余种(bǎiyúzhǒng)符瑞中,并与珊瑚钩、戴通璧、玉瑠璃等饰物并列为“上瑞”。第二,“辟邪(bìxié)”。曹丕在《大墙上蒿行》一诗中歌颂宝剑“驳犀标首,玉琢(yùzuó)中央。帝王所服,辟除凶殃”。受礼制规范、社会心理(xīnlǐ)等多重元素影响,避祸(bìhuò)、辟邪,自古是君王制造武器时极看重的功用(gōngyòng)。《抱朴子》中曾提到犀角的一个特殊功用:辟毒;唐人诗文中,还提到犀角有辟尘、辟水、辟邪等功能,似乎具备“百辟”特性。
加灵威之物“通犀”于刀剑,希望对宝剑(bǎojiàn)功能(gōngnéng)有所增益,这与曹氏父子命人制作(zhìzuò)“百辟刀”“百辟宝剑”,为“百炼利器,以辟不祥,摄服奸宄者也”(曹操《内诫令》)的初衷也相合(xiānghé)。曹操父子对通犀的偏爱,并非因为类似志趣或爱好偶然为之,而是暗含着政治(zhèngzhì)隐喻。二人深谙神剑叙事与王权(wángquán)内涵之关联,因而将(jiāng)这种行为作为论证合法“天命(tiānmìng)”的政治实践。运用稀有、贵重、充满灵性且能辟邪的“通天犀”制作的神剑,也就作为了崇尚王权,或者说能为王权加注(jiāzhù)神性的器物。这种将异宝与皇权捆绑的书写传统,为通犀注入了最初的文学基因。
从“王者(wángzhě)之佩”到“腰间风流”:唐代犀带的权力美学
流转至盛唐,通犀的(de)身影从剑鞘移到了腰间。贞观年间,随着西域丝路和海上丝路贸易的繁荣,犀牛和犀角制品(zhìpǐn)开始(kāishǐ)大量出现(chūxiàn)。元稹《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·驯犀》诗句“行地无疆费传驿,通天异物罹幽枉”,指的就是通天犀在代宗时由林邑入贡、被圈养在深宫林中。
根据《新唐书》记载,林邑国曾向唐太宗进献十一枚“通天犀”。珍贵的犀角(xījiǎo)被制成各种饰物。男性(nánxìng)所用的腰带,尤其成为官员(guānyuán)品级的标志。据文献,六品以上(yǐshàng)官员才能佩戴犀角装饰的腰带。六品以上官位不同,犀带亦要有所区别,通天犀是最高级别官员的装备。
《新唐书·郑畋(zhèngtián)传》:“文宗即位,以四方车服僭奢,下诏准仪制令,品秩勋劳为等级。……诸亲朝贺宴会之服:一品(yīpǐn)、二品服玉及通犀,三品服花犀、斑犀(bānxī)。”
《唐会要(yào)》:“(太和六年六月(liùyuè)敕)一品二品许服玉及通犀,三品许服花犀斑犀及玉。”
只有一品(yīpǐn)、二品官员才能佩戴(pèidài)“通犀带(tōngxīdài)”,三品以下只能用“花犀”“斑犀”,足见通天犀带的至高荣耀。李德裕曾专门写作《通犀带赋》:
君子以良玉比德,岂不以温润而近人。惟骇鸡之至宝,亦含章而可珍。……剪截本末,发挥藻缛。砥(dǐ)若砺金,剸如切玉。析以为(yǐwéi)带,加之盛服(shèngfú)。御之则附身,褫之则韫椟。似达人之卷舒,不专玩乎掌握。矧乎白璧虽美,尚不掩瑕(xiá)。
华丽异常的(de)异域贡物,既作为显臣(xiǎnchén)权力的文学象喻,又展示出唐代士人在摹物、咏物时着重表现的儒家器物观。器物的价值在于用料的考究、精湛的工艺,更要有精神的共鸣(gòngmíng)、审美的愉悦。
白居易(báijūyì)对通犀腰带的关注尤甚。他在《杂兴·其三》一诗中以“冠垂明月珠,带束通天犀”来(lái)描写吴王的奢侈装扮,又在《寄献北(jìxiànběi)都留守(liúshǒu)裴令公》中,以“通天白犀带,照地紫麟袍”,描绘宰相裴度的威严形象。
这种腰带(dài)的(de)形制极为讲究:犀角被(bèi)切割成规整的“带胯(kuà)”,作为扣饰附在(zài)革带或皮带上。白居易《和春深二十首·其四》吟诵:“何处春深好,春深方镇家。通犀排带胯,瑞鹘勘袍(kānpáo)花。”诗写暮春时节于节度使府邸踏春的高阶官员,腰佩通犀腰带,犀饰规整排列(páiliè)在带胯的排方底座之上。日本正仓院现保留有一御制“斑犀偃鼠皮御(píyù)带”。皮带主体虽已腐坏,以犀角制作的“巡方”和“带柄”装饰仍保存完好。由此可窥千年犀角带胯的精工纹样,再现唐诗“通犀排带胯”的历史场景。
白居易对于“通天犀带”的(de)书写,虽然和曹植吟咏“通犀宝剑”的目的有所区别,但都(dōu)可(kě)视为以摹物来体现权力关系并寻求精神价值的创作途径。唐诗中的“通天犀”“金鱼”“麒麟衫”等,都是官职、地位(dìwèi)与(yǔ)荣耀的象征。唐代诗人对其反复吟诵,是士人对“物以彰身”和“托物言权”传统的复刻和延续(yánxù),强化了时人对特定物质文化身份的认同。
斑犀偃鼠皮御带 现藏(xiàncáng)日本正仓院
对犀胯的追捧热潮,自唐代至五代持续近三百年(sānbǎinián)。通犀带的流行,侧面折射出唐代的开放气象。敦煌曲子(qǔzi)(zi)词中,曾描绘远藩向王庭进贡的犀带“尽是(shì)通天鸟兽形”(《水鼓子·二二》)。通犀带不仅是权力符号,更成为盛世浮华的注脚。
除此之外(chúcǐzhīwài),男性还使用“犀簪”,作为荣耀的象征。同时,诗(shī)歌显示,晚唐(wǎntáng)女性佩戴的“犀簪”,也成为美饰(měishì)的一种。还有犀角制成的梳子“犀梳”,也颇为流行。段成式有诗《戏高侍御(shìyù)七首·第六》吟诵:“诈嫌嚼贝磨衣钝,私带男钱压鬓低。不独邯郸新嫁女,四枝鬟上插通犀(tōngxī)。”诗中的邯郸倡是(chàngshì)一位舞艺精绝的佳人,从“带男钱”之举来看,她佩戴的通犀簪钗(或通犀梳),很有可能就是与其关系亲密的高侍御赠送的。
从“骇鸡犀”到“灵犀一点(yìdiǎn)”:异物成为心灵密码
据(jù)《抱朴子》,以通天(tōngtiān) 犀角“盛米置群鸡中,鸡欲啄之,未至数寸,即惊却退”。事实上,犀角骇鸡(hàijī)的说法早在先秦就有了。但(dàn)通天犀能“骇鸡”的原理,和它独特的贯通花纹或辟邪(bìxié)功能都没有直接关系。《抱朴子》曾记载,犀角在黑暗中会发出光芒“赫然如炬火”。而《太平广记》中也记录,宝历元年南昌国进献的一枚夜明犀,“其状类通天犀,夜则光明,可照百步”,可见此类(cǐlèi)传闻能照明的异域奇珍,曾广受瞩目(zhǔmù)。
在唐代诗人的笔下,“通犀”的功能从实用转向想象。白居易《驯犀》诗中,“驯犀驯犀通天犀,躯貌骇人角骇鸡”的描述,既(jì)(jì)保留了犀角“骇鸡”的传说,又暗指贡犀背后的政治讽喻。驯犀最终因无法适应北方气候而(ér)死,这些“通天异物”如同双刃剑,既象征着王朝的强盛,也暗含“远物易折”和(hé)“违天逆时”的为政警示(jǐngshì)。
清·犀角雕梅花(méihuā)簪 现藏上海博物馆
诗人对(duì)通犀“通灵”特质的(de)不断开掘和想象,又使其内蕴超越物理属性,衍化为经典的文学意象。元稹《酬(chóu)东川(dōngchuān)李相公十六韵(yùn)》以“因持骇鸡宝,一照浊水昏”,暗喻犀角(xījiǎo)光芒可穿透世俗迷雾,明辨真相。白居易《醉后走笔酬刘五主簿长句之赠》中“唯有沅犀屈未伸,握中自谓骇鸡珍,三年不鸣鸣必大,岂独骇鸡当骇人”尤为(yóuwèi)精妙,“骇鸡”之典既暗合贾沅犀姓名,更借犀角“骇人”之性(zhīxìng),比喻才子不鸣则已、一鸣惊人的惊世才华。“骇鸡”的内涵,由此从形容犀角转向赞美人才,诗人借此将通犀的物理特性升华为人生哲学。
以物性(wùxìng)的“拟声达意”来抒写人情,正是(zhèngshì)中国古典诗歌传统的抒情形态。
晚唐韩琮(韩常侍)《为御史衔命出关谳狱道中看(kàn)华山有诗》亦有“野麋蒙象暂如犀,心不惊鸥角骇鸡”之句,以“角骇鸡”写(xiě)奇特物象带来的内心震撼。后世“骇鸡”寓意更趋近(qūjìn)“骇人”,常与赞颂人才关联。如仇兆鳌注(zhù)杜甫《秋兴八首》引陈廷敬言(yán),称其章法“分之如骇鸡之犀,四面皆见;合之如(hézhīrú)常山之阵,首尾互应(hùyīng)”;钱谦益亦评杜诗“如骇鸡之犀,四面皆见”。二人皆以此物性,盛赞杜诗章法严谨浑厚、言必有物。
公元835年的一个春夜,李商隐在长安写下《无题》诗:“身无彩凤双飞(fèngshuāngfēi)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”,让“通犀”彻底摆脱了权力与祥瑞的枷锁,成为人类情感的终极隐喻(yǐnyù)。他巧妙截取了犀角“一点贯通”的物理特征,将(jiāng)其转化为人类情感中“心意相通”的精神(jīngshén)符号。当其他诗人(shīrén)还在描写华贵的通犀腰带(yāodài)时,李商隐却透过表象,捕捉到犀角纹理与人类心灵的微妙共鸣。由此,“通犀”被植入了个体化的精神印记,完成了向(xiàng)“灵犀”的转化。
犀角上的(de)“通天纹”曾(céng)被视为“天人感应”的象征。李珣《海药本草》称“胎时(shí)见天上物命过(guò),并形于角上”,认为犀牛怀胎时看见天上神物而被感应,其子便角生神纹。这种犀角能“与天联通”的灵异认知,使其成为沟通人神的媒介(méijiè),赋予了它浓厚的神秘色彩。这构成了李商隐运用这一物象的文化基础。
人对物的(de)综合感知通(tōng)常始于视觉,李商隐很可能还亲眼(qīnyǎn)观察过真实的通天(tōngtiān)犀角,因而能将通天犀的物理特性(象征联通的白纹(báiwén))极致地融入抒情机制。驯犀表演曾是唐代宫廷的娱乐活动之一(zhīyī),直至晚唐仍然流行。作为异域贡兽的犀牛或其角,应是他(tā)可接触的“异物”。当诗人凝视恋人眼波,或感怀心意阻隔时,犀角上的神秘白纹,便成为触发灵感的具象纽带。相隔画楼桂堂的恋人,虽无彩凤双翼,心意却如犀纹般能在神秘瞬间“一点通”。
对“物性”的诗意提炼和“以物(yǐwù)观心”的书写,让通犀从原本稀有的珍奇异宝,变成了承载人类情感的容器,成为中国人表达默契(mòqì)与共鸣的文化密码。李商隐以后(yǐhòu),以通犀为媒介的歌咏凝聚成了较固定的审美联想(liánxiǎng)。
唐人在“体物”的(de)叙事视角(shìjiǎo)上逐渐多元化,从而使“因物致理”或“以物共情”的途径更加丰富。“物质(wùzhì)(wùzhì)”通过文化象征参与社会秩序建构。唐诗中的“通犀”,作为文化象征与政治事件、冠服制度、宫廷仪式紧密关联(guānlián),无疑是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不断融合、彼此扩容、互为馈赠的一个缩影和典范。
(作者单位(dānwèi):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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